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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贴告示:为你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1-12-07来源:绵阳企业网佚名字号:
 

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嫌诈骗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严格政策规定,可在某些副食店门口,竟然公开挂牌做套现公积金的生意。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12月4日,记者在大西门10路车站附近的明益副食店看到,该店醒目位置放了一块广告牌:“公积金提取现金服务,省、市各郊县均可办理。诚信,专业,快捷。”后面写有一个电话号码(如图)。“这是别人贴的广告,你要取公积金可以打上面的电话。”副食店的女老板告诉记者。“我有几万元的公积金想取出来,需要多少手续费?”记者问道。女老板说:“少了你取划不着,别人收费起价就是5000元,这是取20000元的收费标准。别人买房子,用你的公积金去冲抵,这需要做假账,麻烦得很。”“我有6、7万元公积金,需要多少钱?”记者继续了解情况。这名女老板说:“具体收费多少,你只有打电话问了。”“总之关节都是弄通了的,需要一层层打点,大家都是剥蒜皮,只是挣一点跑路费。”店内一名男子也在一旁帮腔。当记者要离开时,女老板赶紧强调:“你自己要弄落实哦,我们也没有得啥子,他贴个广告,只是每个月送我们一盒打火机。”

 

当日15时30分许,记者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发现是一个成都号码。得知记者有近7万元公积金需要套现后,电话那边的男子表示要“收费9000元”。记者反复与其“讨价还价”,对方声称“9000元是全城最低价”,表示如果“有低于9500元的”,他愿意倒赔钱。

 

至于手续,该男子说,若没有结婚,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公积金中心去领一张提取公积金申请表,并在单位盖章就可以。如果是结婚了的,要多复印一张结婚证。其他的事,交给他去办就行了。

 

5日14时,记者专程来到位于新益大厦12楼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窗口,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个人提取公积金要有许多法定事由,“光凭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单位证明等手续是无法提取个人公积金的。”

 

记者反映了有人帮助提取个人公积金的现象,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收到多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取公积金的情况,都一一驳回了申请。据他们了解,已有一些市民相信“串串”的话,不但没有提出公积金,反而损失了几千元的“中介费”。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市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市民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审查十分严格,不要抱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如果自己不符合提供公积金的条件,就不要打提取公积金的小算盘。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会少一分钱。到符合法定事由时再提取也不迟。

 

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提取公积金必须要有法定事由才能进行,而虚构事实套取则涉嫌诈骗。若多人共谋,以虚构事实为手段套取公积金,且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则所有参与者均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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