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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募集资金案件

发布时间:2012-10-08来源:绵阳日报未知字号:
 

追回非法集资款95万元

  
近日,市工商局经检支队从群众电话咨询入手,及时介入一起外地企业在绵阳非法开展资本募集融资经营活动的调查。工商执法人员为确保群众投资款安全,很快查清了该企业在绵阳违法经营的全部事实,责令其退付了非法募集的95万元资金,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咨询电话牵出募集资金黑幕

  
前不久,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执法人员接到一市民电话咨询,称有人在新益大厦22楼“销售香港一个大公司的原始股,说很快就要在加拿大上市。”执法人员立即查询企业信息库,没有发现该企业的注册信息。

  
放下电话后,“销售原始股权”、“境外上市”这些敏感词,让执法人员立即联想到“资本运作传销活动”、“非法集资”等几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支队一方面安排执法人员便衣到投资“讲座”现场调查,同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情况。

  
近日,工商执法人员来到新益大厦22楼一营业场所进行调查。这里正在举行投资推荐说明会,听讲群众近20人,以年老者居多,会议主题为“香港某集团股权销售项目说明会”。主讲人自称是深圳某企业绵阳经营部负责人。他侃侃而谈,为听众勾勒出一个财富神话:香港某集团有总股本10个亿,在加拿大有一个公司即将上市,现对外融资5.5亿,投资者投入50万元,两年后即可获利450万元……

  
工商执法人员边听边进行隐秘取证。讲座一结束,执法人员就表明身份,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香港某集团”及其代理销售其股权的深圳某企业,均没有在绵阳进行合法登记。市工商局对该企业在绵阳的违法经营活动立即立案调查。

  
精心调查揭露非法融资

  
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深圳某企业在绵阳销售某集团股权的客户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6名自然人购股凭证、两企业的宣传资料等证据。

  
按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资本募集活动只能是“私募”,即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公众宣传、不得有投资回报承诺等。办案人员还咨询了省、市发改委,以及深圳市发改委,均明确答复“深圳某企业在绵阳募集资金的活动是非法的”。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香港某集团于2010年由发起人成立了深圳某企业,针对基金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特定主体募集资金。但深圳某企业在绵阳未经登记注册,而且以上街散发宣传资料、邀请群众听讲座等方式,已向7名自然人销售某集团股本95万股,收到投资款95万元。同时,其宣传资料和讲座均宣称自有资本10亿,有上百倍的回报等,隐瞒了香港某集团注册资本金仅为1亿,市值每股仅值人民币0.07元的事实。

  
监督相关企业清退资金

  
市工商局负责人在听取了办案人员专题汇报后要求,依法快速处置、坚决制止,把确保群众投资款安全放在工作首位。经检支队立即通知某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某到绵阳接受调查,并要求其退付非法募集的95万元投资款。几天后,深圳某企业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全额清退我市7名群众投资款共9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深圳某企业已构成了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而且行为隐蔽性强、社会影响面大,具有极大的隐患,不仅可能危害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还会影响社会稳定。最近,市工商局依法对深圳某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勒令其停止了在绵阳的一切经营活动。

 

绵阳企业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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