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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坊:促销时一口价 交付时再变卦

发布时间:2012-05-24来源:绵阳晚报8160816.com字号:
 

昨天,市民刘先生致电晚报呼叫中心反映,称他于2010年11月在园艺山中华坊楼盘购买一套住房,按促销合同约定,购买三居室可从50个指定车位中任选其一,车位不计单位面积,只需支付3.5万元,于是他付清了住房及车库费用。


见到记者后,刘先生出示了合同和车位交费收据。据他说,今年4月,当他按规定时间接房时,被开发商告知要缴纳车位超出单位面积的费用,并要交纳1-4月的物管费,才能领到房门钥匙。他很气愤,“合同写得十分清楚,也是备了案的,为什么现在变了,这不是欺诈行为吗?”


刘先生拿出与房地产下属物管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其中一条规定,“首期物业管理费:在业主办理完相关接房手续、领取房门钥匙之日起开始缴纳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刘先生说,他到物管处准备领取钥匙时,被告知必须交清1-4月的物管费,然后才能领取钥匙,“这是明目张胆乱收费。”


回应    车位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记者随刘先生找到该楼盘销售总监贾先生,询问“合同明确约定车位3.5万元,为何还要补交钱?”贾先生解释,关于车位问题,他们是按照国家规定“面积误差比正负3%以内”执行的。“我们之前确有促销活动,购买三居室住房将可以任意选取规定的50个车位的一个(不计单位面积),且只需要付3.5万元。”贾先生称,促销活动最终还得落在单位面积上,刘先生需补交所选车位超出面积费用千余元,才能成为该车位所有者。


对于交纳1-4月物管费问题,据物管公司负责人一位姓田的主任介绍,在2011年5月与业主签订合同后,才发现里面有很多是与国家相关规定违背的,所以后来与110余户签订了修改后的合同,即要提前支付4个月物管费用,才能领取房门钥匙。田主任说,“当时,我们通过各种方式与刘先生联系,但一直没联系上,其他业主都已经协调好了。”


经过双方协商,刘先生最终向开发商支付了“余下”的车位钱,1-4月的物管费按合同办理,缴纳了从5月至年底的物管费用。


说法    当事人无权单方变更合同


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联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波。他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面变更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


王律师提醒市民,购买房产涉及大笔财产支出,签合同时应注意陷阱,最好找懂法的人士仔细查看,将风险和违约责任控制在签合同前,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遭受无谓的损失。(实习生 魏伟 记者 姚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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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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