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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已施行

发布时间:2012-08-06来源:绵阳日报未知字号:
 

记者从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获悉,我市于8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将简化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外汇局将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核销,改为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并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银行为企业办理收付汇的单证和流程均大幅简化。同时,新政策将简化出口退税凭证,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即,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外汇局还将提升监管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外汇局、海关、税务等部门将加强联合监管,完善协调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跨境资金流动以及走私、骗税等违法行为。
    
据介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是顺应我国对外贸易规模、方式、主体发展变化和应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国际收支形势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外汇管理理念与方式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强企业诚信意识,降低社会成本,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绵阳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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