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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筹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即将启动

发布时间:2015-03-04来源:绵阳政务网绵阳企业网字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需统一登记备受广大市民关注,昨(3)日,记者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杨娟。据了解,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已正式挂牌,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筹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也即将启动,届时老百姓办证将更加方便快捷,登记信息也将互通共享。

10项不动产权利需按规定办理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依据《条例》,有10项不动产权利需按规定办理登记,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杨娟称,原有的分散登记,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如由于农用地、林地、草地的定义、内涵各部门掌握不一致,容易导致确权登记时权属界线不清。实施统一登记后,可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更好地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统一登记好处多
    不动产统一登记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呢?杨娟告诉记者,一方面有利于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分散登记时,在农村,群众要分别到4个不同部门办理不同证件:住房要到建设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承包的土地要到农业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树木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权证》。在城市,群众的房屋要办两个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统一登记之后,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更方便。
    另一方面,将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方便群众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便于机构高效开展登记审核工作,保证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市场交易安全。对此,有市民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会被泄露。《条例》明确规定,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信息;相关部门,如司法机关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时是可以查询的,但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的证件。

小产权房不予登记发证
  对百姓来说,《条例》意味着公民拥有房屋情况将实现透明化,对楼市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昨日,记者走访了几家二手房销售店了解情况。“就目前来看,《条例》对绵阳二手房市场还没有影响,我们之前也认为多部门信息联网会打破以往房产信息查询的瓶颈,有可能出现集中抛售房产的现象,使二手房供量增加。”在跃进路北段一家房地产信息服务公司工作的杜女士告诉记者,《条例》出台,不少有意向出售或者购买二手房的市民都持观望态度。
    此外,一些城乡居民很关心小产权房是否在登记范围内。对此,杨娟解释,国家通过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依法取得的不动产产权,小产权房本身不合法,因此不能登记发证。《条例》全面实施要有一个过程,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分散登记时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绵阳日报 记者黄小芹)

 

绵阳企业网

 (编辑: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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