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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微软在华反盗版战果:8起官司获赔超5000万

发布时间:2012-11-30来源:搜狐it未知字号:
 

微软中国知识产权总经理于维东在同搜狐IT对话时曾表示,并不仅仅是Windows系统和Office软件遭受到盗版,几乎所有的微软产品都面临着盗版的挑战。微软起诉盗版厂商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警示那些使用盗版的企业,让他们回到正版的软件环境中来。

  
案例1 瑞创科技赔微软3600万

  
2012年,微软指控上海瑞创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求赔偿1亿元。微软称上海瑞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猛、韩红昌等三被告,在互联网上未经授权非法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吸引实际点击数达3200万余次,盗版下载1132万余次,向全国电子市场发送盗版光盘1278890张。

  
经法院调解,瑞创科技同意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3600万元,并承诺今后将充分尊重微软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权益。

  
案例2 微软状告北京铭万盗版获赔318万
 

  
2012年2月,微软公司将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及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被告起诉至北京二中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对涉案微软软件的侵权并赔偿微软公司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微软声称,上述两被告对微软公司包括Windows系列产品、Office办公软件系列产品等几百套软件著作权造成了侵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两被告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18万余元。

  
案例3 微软起诉大众保险公司获赔217万

  
2008年至2009年4月期间,微软公司发现,大众保险公司至少安装使用了9种盗版微软软件共计450套。2009年5月,微软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大众保险公司侵犯微软公司著作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大众保险公司立即停止对上述软件的侵害并赔偿相应的直接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249,570元人民币。

  
2010年4月22日,微软起诉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保险公司)侵权案件判决结果出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大众保险公司侵权,责令大众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微软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172,846元。

 
案例4 微软起诉韵某公司 获赔35万

  
2009年,微软公司经调查发现,韵某公司及杨某代理销售的HP笔记本电脑,存在未经其许可安装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Edition、Microsoft Office Professional Edition2003软件的情况。

  
微软公司将该公司及杨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行为、销毁盗版软件安装工具,删除已安装完毕的侵权软件、赔偿其50万元经济损失,以及赔偿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公证费等费用共计171217元。

  
2010年4月,法院判定:韵某公司、杨某立即停止侵犯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韵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微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杨某在人民币5万元的范围内对韵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某还要另行向微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案例5 微软起诉上海宏图三胞侵权获赔70万元

  
2006年6月,微软发现上海电脑零售市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非法预装软件侵权现象,其中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宏图三胞百货公司的侵权事实明显。

  
2009年8月至10月,微软公司的代理人员在上海市长宁区公证处的监督下,随机在这两家公司不同门店内共购买了6台不同品牌的计算机,发现其全部预装了未经授权的WindowsXP及Office2003等微软软件,主管部门随即进行了处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要求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宏图三胞百货公司两被告停止非法预装、销售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70万元人民币。

  
案例6 微软起诉蕃茄花园侵权 被告单位被罚877万元
 

事件回放:2004年5月11日,番茄花园网站成立,主要提供Windows XP等盗版软件下载服务。网站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涵盖了微软等多家知名软件厂商的多种软件。

2008年8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孙显忠、洪磊等被分别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成都共软以及四名相关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权罪被提起公诉。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判决: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成都共软市场总监张天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参与开发和制作番茄花园盗版软件的被告梁焯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被告单位成都共软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案例7 微软起诉中关村“攒机商” 获赔46万元
 

事件回放:2008年10月至11月间,微软公司所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先后在被告位于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鼎好电子大厦的四家销售门店多次随机购买了12台电脑。经微软公司鉴别认定,上述12台计算机中所安装的Windows XP及Office 2003软件均未经微软公司授权许可,属于盗版软件。
 

2009年6月8日,微软公司将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构成侵权事实并具有惯常性和持续性,索赔人民币50万元。
 

7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公司”)赔偿原告微软公司人民币共计46万余元。
 

案例8 微软起诉上海大亚因软件 获赔40万元
 

2006年3月,在微软公司检举下,大亚信息公司遭到上海市版权局的盗版调查,执法人员在大亚信息公司的办公场所内抽查了16台办公电脑和1台服务器,发现其全部都安装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微软软件。
 

此后大亚信息公司在版权局接受询问时承认其所有的74台办公电脑中,仅有26台笔记本电脑中预装了正版的Windows操作系统,其余均使用盗版产品。
 

2008年11月,微软公司向上海二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大亚信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未经授权的微软软件,赔偿经济损失47万元,上海二中院于作出一审判决:大亚信息公司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微软40万元。
 

写在后面的话:
 

上述披露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诉讼案件,迟迟没有宣判。比如2012年7月,微软中国向中国9家电脑经销商提起诉讼,这些经销商涉嫌预装微软盗版的Windows系统软件。
 

涉案的九家电脑经销商包括:北京天晴东方科贸有限公司、深圳艾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鑫凌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鹏程实现有限公司、广州市威电子有限公司、济南大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卓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商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世纪远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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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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