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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调整或引发高耗能产业西移

发布时间:2011-12-02来源:中经网8160816.com字号: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全国各地电网销售电价调整的通知,此次上调电价特指非居民用电,居民电价将按照国家部署结合居民阶梯电价一并考虑,听证后再做调整。此次电价方案的调整,记者发现西部地区普遍低于东部地区,这或许将成为高耗能产业进一步西迁新动力。


  关于居民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其中,近80%的居民户电价不作调整。具体为,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电量不同实行不同电价标准,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逐级递增。拟实施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即各省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其中,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作调整,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第三档电价较大幅提高。 


  在实行阶梯电价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置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为保证此次电价调控措施政策效果,发改委对电煤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此次电价调整,西部地区的销售电价调整幅度明显低于东部、中部。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采用的东、中、西、东北的区域划分标准,此次西部地区销售电价各省平均上涨2.705分(注:采用的不是加权平均),东部地区是3.24分,中部地区3.37分,东北地区3.27分。销售电价调整幅度最小的五个省份与地区分别是新疆、云南、甘肃、宁夏、青海,其中3个位于西北。其中涨幅最大的是贵州,为4.99分每千瓦时(度);最小的是云南,为1.8分每千瓦时;新疆地区暂时不做调整。西部地区的销售电价调整幅度明显低于东部、中部,这或许将成为高耗能产业进一步西迁新动力。


  据悉,销售电价大幅上调后,高耗能产业的利润将直接受到挤压,电解铝行业被视作大输家,铜业、水泥、多晶硅等行业也遭波及。其中电解铝行业,以每千瓦时上涨3分计算,大致会提升电解铝成本达420元每吨。面对此次调整有分析称,能源成本的上升趋势将加速电解铝产能向新疆、内蒙古、甘肃、青海和云南等煤炭、水利资源丰富的能源富集地区转移。


 
  同时电价上调也将改善电企亏损现状。据公开数据统计,2008年~2010年,仅五大电企火电累计亏损额就达到602.57亿元。如果算上其他火电企业,三年深陷亏损泥潭的火电行业亏损可能达到上千亿元。此次电价上调,发电企业的严重亏损现状得以缓解,行业盈利能力将大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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